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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河北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情况公布

2012-10-2 14:12:04石家庄信息网

  9月30日,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2012年下半年河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已经公布。

  具体情况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流程

  (一)考生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后经过注册,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等。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本人报名信息自行修改。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学历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于10月16日至19日到所选定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接受现场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注,因各设区市报名信息确认点正在紧张筹备中,确认点详情请于10月10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主页www.hebeea.edu.cn查询)

  (三)现场审核期间,各市考试院(招考办)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缴费凭证等)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四)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确认点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寻找、登录微机进行更改,而后再次到报名信息确认点打印、确认,签名后提交。《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再更改。

  (五)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师〔2012〕15号文件精神,对2010年已参加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任意一门成绩合格的考生,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免试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可免试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可免试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此类考生在本次网报时直接选报“科目二”以外的课程即可。

  (二)目前笔试(机考)报名费标准正在报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物价局审批中,待批复后另行通知。

  (三)考生现场审核、信息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用等流程必须由本人履行且在考生网报时所选择考区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考生不得跨考区进行现场审核、信息确认、缴纳考试费用和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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