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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 政部门和学校再次认真学习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加快推进涉及毕业年级学生的问题学籍处理,防 止出现毕业年级学生因受问题学籍影响无法毕业升学的情况。要加紧核实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在毕业结业操作前完成所有毕业年级核查任务。
资料图
为确保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知》中强调了以下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7月15日零时开始暂停转学
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全国学籍系统将暂停发起转学业务,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非毕业年级转学可继续办理。
全国学籍系统将于7月15日零时清理未完成的毕业年级在办业务。
7月30日前完成毕业结业
《通知》规定,各地各学校应于7月30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中小学生毕业结业操作。
8月10日24时统一升级
全国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升级时间为8月10日24时,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进行。
9月1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石家庄于9月10日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为期一天)。
初中招生录取、高中招生录取工作。2016年9月21至10月20日进行完成全国学籍系统初中招生录取、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省内招生升学,有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操作形式。
河北新闻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