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高考 | 中考 | 中专 | 大专 | 技校 | 河北单招 | 3+2大专 | 职教中心 | 对口升学 | 成人高考 | 出国留学 | 常见问题 | 招生政策 | 职业培训| 专题
当前位置:石家庄招生信息网 >> 考试信息 >> 教育资讯 >> 浏览教育

河北:中外合作办学禁办专接本本接硕

2010-3-31 8:27:33石家庄信息网

中外合作办学双方应属于同等层次的学校,不允许开展国内与国外的“专接本”、“本接硕”等形式的合作办学。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中外合作办学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我省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规范。

中外合作办学禁办“专接本”

    《补充规定》明确,中外合作办学双方应属于同等层次的学校,不允许开展国内与国外的“专接本”、“本接硕”等形式的合作办学。我省严格限制一个外国教育机构在我省境内同时举办多个同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已在我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外教育机构开展新的合作办学项目。大专以上层次的外方合作者,须是教育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前不得开展任何招生和宣传活动。

严禁请外教“滥竽充数”

    《补充规定》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聘任的外籍教师,应来自外方院校的正式在职教师,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禁止中方院校聘请社会闲杂人员担任外籍教师,反对几家中方院校共用一名或几名外籍教师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活动。

  同时,省教育厅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Tags:


相关阅读:

招生教育
视觉焦点
  • 阅读排行
  • 最新
  • 推荐
  •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