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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三)


18.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如何办理?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院校负责。

各单招院校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免试录取申请的时间及流程。请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院校要求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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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退役士兵如何报考、如何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17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报考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所报考考试类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已取得2024年高考报名资格退役士兵,于2024年2月26日9时至2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考试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各考试类报考的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各考试类相应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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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还能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等考试和录取吗?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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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违规处理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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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的组成部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生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⑴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⑵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⑶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②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③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④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⑤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⑵、⑶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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