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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047
三、办学性质:普通高等院校
四、学院地址:石家庄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
(邮编:050080)
五、招生计划和专业:
专 业 名 称 |
学 制 |
招生人数(200人) |
|
文科 |
理科 |
||
护理类 |
三年 |
20 |
40 |
计算机类 |
三年 |
15 |
2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10 |
30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0 |
20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25 |
10 |
六、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户籍在河北省,已经参加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对口高考考生)。
七、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
(二)报考方式
1、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可于
2、报考资格审查: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
考生须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在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报考信息表:《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考试招生报考信息表》。
2、考生高考报考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获奖证书需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职高对口考生)。
4、如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请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报考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7、考生所交材料和报考考试费概不退还。
八、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7月10-
2、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专业 |
科目 |
形式 |
地点 |
9:00--11:00 |
所有专业 |
综合基础测试 |
笔试 |
北校区 |
13:30开始 |
所有专业 |
职业素养测试 |
面试 |
北校区 |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和面试分专业进行组织。其中,各专业的笔试满分均为200分,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计300分。
2、笔试和面试的基本要求。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相关文化知识测试。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含英语)、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
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1、考生最后成绩由综合基础测试成绩、职业素养测试成绩和高中会考折合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职业素养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高中会考折合成绩满分为200分,录取总分满分为500分。高中会考成绩折合办法为,按考生类别和所报专业规定的五科分别折算然后加总,即,每科A等40分,B等30分,C等20分(D等10分)。
报考专业对应的会考科目如下:
专 业 名 称 |
学 制 |
护理类 |
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 |
计算机类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计算机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
工程造价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
工商企业管理 |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 |
2、三校生:有毕业成绩的考生,以毕业成绩为准;无毕业成绩的考生,以其各学期成绩加权平均为计分标准。
3、各项优惠政策按《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九、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综合考试及职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考试: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录取办法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理工类和文史类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
十一、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本次自主招生工作。
2、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本省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者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招生电话 0311--89872325 15383792562 QQ:1766466165 李老师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办